FORCE电池(电力股份)有限公司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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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池循环使用时充电完全的标志:




在上述限流恒压条件下进行充电,其充足电的标志,可以在以下两条中任选一条作为判断依据:




⑴充电时间18~24小时(非深放电时间可短)。




⑵充电末期连续三小时充电电流值不变化。强势蓄电池




⑶恒压2.35~2.45V充电的电压值,是环境温度为25℃的规定值。当环境温度高于25℃时,充电电压要相应降低,防止造成过充电。




当环境温度低于25℃时,充电电压应提高,以防止充电不足。通常降低或提高的幅度为每变化1℃每个单体增减0.005V。




⒍蓄电池放电后应立即再充电,若放电后的蓄电池搁置时间太长,即使再充电也不能恢复其原容量。




⒎电池使用时,务必拧紧接线端子的螺栓,以免引起火花及接触不良。





(1)非人士不得打开蓄电池,以免危险,如不慎电池壳破裂,接触到硫酸,请用大量清水冲洗,必要时请就医。


(2)使用多个电池时,要注意电池间的连线正确无误,注意不要短路。


(3)使用过程中应避免强烈震动或机械损伤


(4)使用上、下带有通气孔的电池容器以便散热。


(5)请不要让雨水淋到蓄电池,或者将电池浸入水中。


(6)电池的清扫请用尽量拧干的湿抹布进行,请不要使用干布或掸子等,请勿使用化学清洗剂清洗电池。


(7)请勿在同箱中混用容量不同,新旧不同,厂家不同的电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