ULTRACELL蓄电池(实业)有限公司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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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使用与维护




    循环使用充电电压为14.7-14.8V/只,电池放电后要及时充电,初始电流不大于0.2C(A),时间大于12小时,浮充使用充电电压为13.65±0.05V/只,要坚持长期浮充保持电量充足。




    不宜倒置或装入密封容器中充电与使用,不要接近火源或高温的地方安装和储存,不宜过放电,如过放电应立即补充电,否则将影响容量与使用寿命(放电终止电压不低于9.6V/只)




    该电池已充电出厂,应储存在常温干燥通风处,储存6个月后,应对电池补充电。红色端为正极,黑色端为负极,储存和使用中绝不可接错或短路。安装使用时连接的部件必须紧固,避免接触不良而烧断极柱




产品特性




少维护采用优质的 AGM 隔板和高灵敏度的安全阀,铅钙锡多元特种合金铸造板栅,




贫液式设计,阴极吸收式原理,有效地抑制氢气的析出,减少使用过程中电




解液的损耗,电池寿命期间无需补加电解液维护。




多层极柱密封结构,确保电池寿命期间极柱密封的可靠性,电池除倒立




位置外可任意方向放置使用。




使用寿板栅结构设计减少了使用过程中的板栅伸长;独特的 4BS 铅膏配方,




专用紧装配焊接设备,电池内化成技术、大大延长了电池的使用寿命。




自放电高纯原辅材料,清洁的工艺生产环境,“6S”过程质量控制,保证电池具有较    




低的自放电率。






产品使用与维护




1    循环使用充电电压为14.7-14.8V/只,电池放电后要及时充电,初始电流不大于0.2C(A),时间大于12小时,浮充使用充电电压为13.65±0.05V/只,要坚持长期浮充保持电量充足。




2    不宜倒置或装入密封容器中充电与使用,不要接近火源或高温的地方安装和储存,不宜过放电,如过放电应立即补充电,否则将影响容量与使用寿命(放电终止电压不低于9.6V/只)






3    该电池已充电出厂,应储存在常温干燥通风处,储存6个月后,应对电池补充电。红色端为正极,黑色端为负极,储存和使用中绝不可接错或短路。安装使用时连接的部件必须紧固,避免接触不良而烧断极柱。